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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家风 | 方志敏: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

方志敏(1899—1935),原名远镇,号慧生,江西上饶市弋阳漆工镇湖塘村人。中国共产党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杰出的农民运动领袖,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和红十军团的缔造者。
  “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这是方志敏光辉人生的真实写照,也是其家人秉承和恪守的家训。
  方志敏虽曾担任闽浙赣苏维埃政府主席、红十军政委等要职,上马管军,下马管民,经手数百万元款项,但却过着艰苦朴素的生活。由于从小生活在农村,他切身体会过贫苦农民是如何在地主阶级的压迫下艰难度日,是如何摆脱封建统治的桎梏而走上革命道路的,他深知根据地的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希望把每分钱都用在为工农谋福利上。
  方志敏的亲人们深知,为了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了党和人民革命事业的成功,方志敏所主张的清贫不只是清苦简朴的物质生活,更是精神上的两袖清风不染尘,正如他在狱中说的那样:“为革命而筹集的金钱,是一点一滴地用之于革命事业。”1935年1月,方志敏不幸被捕,两名国民党士兵将其全身搜遍,除了一块表和-支自来水笔之外,一个铜板也没找到。
  方志敏英勇就义后,他的亲人一直恪守清贫精神。
  新中国成立后,妻子缪敏回江西工作,历任中共上饶地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卫生厅副厅长等职,她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廉洁自律的作风,数次谢绝国家为她建房的福利,还将自己攒下的2万元捐献给家乡建学校、修围堤造福一方百姓。
  在家里,缪敏常常以方志敏的清贫精神教育子女,努力成为对党和人民有益的人。子女们从父亲的伟大事迹和光辉遗著中领悟到做人做事的道理,继承父辈遗志,弘扬清贫家风,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工作,为国家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