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飚,中共党员,1952年9月出生,陕西蒲城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正科级检察员。他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恪尽职守,秉公办案,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用实际行动和工作质量唤起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荣获“改革先锋”“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官”“最美奋斗者”等荣誉称号。
1950年,在戈壁荒滩上,王震将军号召:要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建起一座新城。张飚的父亲张世英和千千万万第一代兵团人一起,用青春和热血谱写出亘古荒原变绿洲的创业之歌,父辈在建设兵团过程中排除万难、砥砺奋进的精神也深深烙在了张飚身上。张飚回忆:“父亲很少提及他以前的工作和荣誉,只是从我参加工作后,一再叮嘱我要‘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在父亲的影响下,“老实做事、清白做人”成为张飚一生的立身准则。
1970年年底,张飚参军入伍,成了一名边防战士。6年的部队生活,越发练就了他正直的品格和坚韧的意志。1980年2月,已经转业的张飚经推荐进入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一干就是32年。监所检察工作异常琐碎,但他始终保持着一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初心,在这些看似平凡而琐碎的“小事”中看到了不凡的“大事”:“一个细微的差错就可以改变一个人、一个家族以至几代人的命运,要对他们的人生负责。” 2007年,在一次监区巡察中,张飚发现并依法受理服刑人员张高平不服判决、坚称无罪的申诉后,针对案件诸多疑点,克服重重困难,顶住各种压力,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5年多时间里,他坚持不懈地依法开展查证工作,直至张高平、张辉叔侄被改判无罪,让公平正义得到伸张。
只有踏踏实实,才能让每个案子清清白白,自己才能活得清白坦荡。这既是张飚的人生主色,也成为他家代代相传的家规家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