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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家风 | ​王渔洋:不负民即不负国 不负国即不负所学

王渔洋(1634-1711年),原名士禛,后改名士祯,字子真,号阮亭,自号渔洋山人,世称王渔洋,山东新城(今山东省桓台县)人。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进士,官至刑部尚书。一生著述极丰,为文独创诗论“神韵说”,主持清初诗坛五十载,被尊为“一代正宗”。

新城王氏被誉为“齐鲁第一进士家族”,累代簪缨不绝,王渔洋汲取《念祖约言》《清寤斋心赏编》等先祖家训中的思想精华,撰有《手镜》50条,教育后人为官要洁己爱民、宽政慎行,做一个“不负民”的好官。

以道义传承族脉,以科举弘扬家声,以儒风启迪智慧,以礼仪训诫闺门。被誉为“齐鲁第一进士家族”的新城王氏,自明嘉靖至清道光300年间,出进士30名,举人52名,贡生158名,出仕为官者100多人,有诗文著述传世者50余人,著述160多种820多卷,成为明清时期山东最显赫的科举文化世家。

王氏家族的兴盛离不开历代王氏先祖对道德教化的重视,对家规家训的不断完善运用。四世祖王重光是王家的第一个进士,他秉性刚直、勤于国事,在贵州平蛮督木以身殉职,得嘉靖、隆庆、万历三朝恤典,开王氏科举仕宦之途。他推崇道义治家,对诸子家教甚严,制定了家族第一条成文家训,“所存者必皆道义之心,所行者必皆道义之事,所友者必皆读书之人,所言者必皆读书之言”。

五世祖王之垣是王氏家族发展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曾任户部左侍郎,官居三品,为官清正廉洁,生活俭朴,力戒奢侈。明万历年间,他将王氏历代治家经验编著成册,名《念祖约言》,告诫子孙“有祖宗之世德,然后子孙成世业,子孙成世业又当修祖宗之世德”。围绕家族组织的完善,王之垣主持建私塾、立家祠、修族谱、置义田,从而大大凝聚了宗族力量。他所作《炳烛编》《摄生编》《历仕录》等,对既有的家规家训作了有益补充。

王渔洋则是王氏家族家规家训之集大成者。王渔洋原名士禛,后改名士祯,字子真,康熙朝刑部尚书、诗坛领袖。受家风的长期熏陶和先辈的影响,王渔洋一生居官清正廉洁、勤勉自励,身为司法官能勤谨职守、宽政慎行。在清江浦督船治贪除污、担当有为;主政宝泉局革除样钱、屏绝货贿;在刑部任上力执公道、为民请命,因官声人品俱佳,深得康熙信任。“不负民即不负国,不负国即不负所学”,这是他毕生遵循并用来教育后人为官处世的传世之道。

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王渔洋三子王启汸出任唐山县令,王渔洋总结自己为官数十年的经验,亲书《手镜》一部,让儿子“置座右,披玩而从事焉”。《手镜》箴言50条3009个字,内容涵盖了王渔洋在立身之本、为官之道、处世之基、审刑之度等方面的真知灼见。

经过王重光、王之垣、王渔洋等几代人的努力,王氏家族逐步形成了内涵丰富、独具特色的家规体系。其中既有世代沿袭的习惯做法,又有专门的成文家训;既有引导人们向善的道德原则,又有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族约家法,成为王氏家族凝心聚力的思想基础和行为规范。

“忠勤报国,洁己爱民”,这是王氏家族家规家训的核心内涵。王氏家族在明清时期官员众多,满门风雅,深得朝野欣赏和赞誉,这与其忠勤报国、门庭肃清、洁己爱民、清正严明的清廉家风是分不开的。父劝子廉、母劝子廉、妻劝夫廉,成为新城王氏家族的优秀传统,留下了不少佳话。

王重光去世后,他的儿子王之垣和王之翰一起进京为父乞恤。当时是严嵩的儿子严世藩主事,他当面向二人索要银钱500两。王之垣和哥哥商量以后,认为拿金钱买荣誉有辱先辈英名,愤然回乡。回乡后鼓励子侄刻苦攻读,靠真才实学博取功名。后来,王之垣兄弟3人、子侄9人先后考中进士。

王之垣为官严拒请托,并告诫族人“谨守本分,安分守己”,如亲友相托,要以实相告,严守禁规。他致仕回乡后,在厅堂中悬挂一帖:“誓不说事”,以此规范自己,警示后人。

“居官以得民心为主,为民间省一分,则受一分之赐,诵声亦易起矣。”谨守家训的新城王氏至今生生不息,清节之名久已。(选自《中国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