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案例
王某,中共党员,某村党支部书记。2017年至2019年,某电力公司在该村架电征地过程中,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多计附着物的方式分别为其外甥孙某索要额外补偿款共计8万元。
纪律提醒
优亲厚友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党员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行为。
地上附着物,必须是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实际存在的地上附着物。对地上附着物进行登记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如实登记填报,既不能无中生有、虚报冒领,也不能优亲厚友、厚此薄彼,应按照相应的标准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不患寡而患不均”,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土地补偿款、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应按照公平补偿的原则,统一标准、统一计算、统一分配。然而,个别村镇的基层党员干部,在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过程中,滥用手中的权力,借机为本人、亲属、朋友谋取额外的利益,或夸大成本,或虚报面积、数量,使得本人或亲友在额外多获取征地补偿款或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厚此薄彼,损公肥私,影响其他群众的合法权益,显失公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案例中,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发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款过程中违规为亲属索取多余补偿款,其行为已构成违反群众纪律,应予严肃处理。
法规适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