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唐心萌)重拳出击,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沈阳市开展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四个月来,取得阶段性成果。12月1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取缔非法停车场9家,整改收费不规范停车场284家,立案3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策部署及省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有效整治停车收费领域存在的“微腐败”问题,促进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制度完善和有效治理,8月起,沈阳市纪委监委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整治重点为大型商业、家居建材、三甲医院、交通枢纽场站、公园休闲场所、土储闲置用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收费场所,从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形成的根源入手,以无审批、无备案、无监管的“三无”收费停车场为切入点,紧盯资金去向,重点整治五项问题,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市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调研,结合沈阳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整治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各区、县(市)纪委监委统筹规划,对辖区内收费停车场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明细台账和问题清单。
日前,针对医大一院、盛京医院周边存在的“车托”非法揽客并收取高额停车费问题,和平区纪委监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共清理违规停车90余台次,打掉“车托”51人,对周边25个老旧小区实施封闭管理,源头杜绝“车托”侵占小区业主公用停车位牟利,周边停车秩序明显好转。截至目前,针对停车场审批管理不规范问题,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公安局检查经营性停车场1013家,取缔非法停车场9家;针对停车收费不规范问题,推动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停车场540家,整改收费不规范停车场284家,立案3件;针对公共停车资源被非法侵占问题,推动市城管执法局巡察8699次,清除道路地锁713处;针对停车收费跑冒滴漏、监管缺失、滋生腐败等问题,市纪委监委已收集线索19件,立案11人,提醒谈话2人。
“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强化停车收费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整治高价收费、侵占车位、无序停车、监管缺失等问题,让群众得实惠,不见成效决不收兵。”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处长李享刚表示,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一体推进治理停车难、停车贵、停车乱、乱收费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提高停车位规划设置、停车信息管理、共享利用的能力和水平,让群众好停车,快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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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五项“微腐败”
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经营单位在停车收费管理中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察失管,导致公共资源被私人垄断操控、谋取私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公职人员搞权力寻租,违规审批、出让、出租、中止停车位,违法收取抽成费保护费好处费,纵容、操控、指使收费人员乱收费、不如实全额上缴停车费,违规将停车收费业务承揽给自己亲属或以他人名义直接参与经营问题;
少数社会人员围猎公职人员形成利益团体,操控停车收费业务,排除公平竞争,谋取非法利益问题;
停车收费经营单位(个人)私设、隐瞒停车位,篡改收费账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费问题;
公职人员甘于被围猎,与操控停车收费业务的企业和个人相互勾结,为其提供保护、搞利益输送问题。
沈河区整改问题118个
“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我们建立了备案停车场、静态停车泊位台账,为开展后续工作奠定了基础。”沈河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区纪委监委通过摸清底数、动员部署、收集问题线索、跟踪督办等形式,推动职能部门对全区收费停车场进行了自查和整治。全区共有停车场310处,其中收费停车场148处、静态停车场142处、区车管所管理的停车场20处。并对近年来信访部门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受理举报中涉及停车场的400余个问题线索逐一梳理排查,派出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整改。
数字成果
全区共发现收费停车场公示牌不标准、非法占用停车位、停车场收费不合法等问题118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取缔1处非法停车场。
于洪区拉网排查停车场
于洪区纪委监委严查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聚焦停车场无公安备案手续、无税务登记证明、停车场收费价格公示牌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发现停车收费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压实职能部门职责,深化源头治理管控。“我们与各职能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通过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全区公共停车资源进行‘拉网式’排查,围绕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找准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形成了整治合力。”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丁志宏介绍。
数字成果
全区共摸排公共资源停车场145个,其中审批备案的停车场63个;拆除道路地锁地桩293个;对占用车位经营立案20件,取缔路内非法停车场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