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解决了困扰我20多年的债务纠纷,我意识到之前是无理上访,我以后注意自己的言行,通过正确途径反映诉求。”日前,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道下深村邢某某在纪检监察机关推动相关部门解决了一起债务纠纷后,满意地在反馈书上签字。
2022年11月,浑南区纪委监委接到白塔街道下深村邢某某反映前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在土地征收等方面滥用职权等问题举报,街道纪工委成立案件核查组展开核查。面对案件历史久远、调取证据难、被举报人在外地不愿意返沈等诸多困难,核查组积极协调拆迁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逐项对问题进行核查,未发现被举报人张某存在违纪行为。核查组向举报人邢某某反馈核查结果,邢某某并不“买账”,不肯在反馈单上签字。经核查组耐心询问后才得知,邢某某想要通过举报达到要回欠款的目的。对于群众提出的超出纪委监委职能范围的“过格”要求,核查组没有直接拒绝,反复讲明政策,做双方的工作,被举报人同意还款,最终推动解决了债务纠纷问题。
基层信访举报案件成因多种多样、案情错综复杂、处理难度大,在开展“微腐败”大清扫中,纪检监察机关经常会面对像邢某某反映的类似问题。浑南区纪委监委从群众利益出发,带件下访,攻坚化解,确保“动态清零”。
针对信访积案,建立“一案一策”工作机制,对问题区别对待,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针对案件的办理进度,采取标注“绿码”“黄码”“红码”形式,实行“亮码销”管理,推进案件办理的进度。为最大限度推动“案结事了”,确保“动态清零”按期实现,区纪委监委机关班子成员一线督办,实行“一周一销号、一月一通报”,力争每件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浑南区纪委监委严肃惩处。今年两轮“微腐败”立案13件,党政纪处分18人。站东街道上鲜村党员金某某在明知他承包地的地上物不符合领取补偿款规定,仍违规领取6.67亩地上物补偿款,直接造成了国家经济损失90.71万元。经查实后,对金某某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正在收缴违规领取地上物补偿款,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今年以来,浑南区纪委监委对省、市第一、二轮交办的40件“微腐败”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群众满意率100%,全区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48%。区纪委监委开展了乡村振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立案46件,处理处分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