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工厂在生产中使用液化天然气临时供气,现在换了管道气,施工操作时心里踏实多了。”近日,沈阳市于洪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对区内某企业地下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时,该企业的工人们高兴地说。
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于洪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找准监督“小切口”,针对地下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隐患多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导推动主责单位履职尽责,治理地下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切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时了解到,在职能部门例行开展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中,上述企业因存在燃气安全隐患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我们向相关主管单位了解情况,并走访了解企业诉求。得知企业在实际生产中对燃气需求大,我们督促有关部门从企业迫切需要出发,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该企业燃气已开栓,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规范制度和标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还协调推进了沙河子农贸市场“瓶改管”改造工程。“沙河子农贸市场原先采用液化气瓶组作为锅炉燃料,市场商户在冬季也依赖液化气瓶组进行供暖,存在安全隐患。”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区纪委监委通过约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多渠道发掘线索,强力推进督办。在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瓶改管”改造工程得以有序开展并顺利完工,使市场经营环境更安全、更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对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等问题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检查,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织密燃气安全‘防护网’,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