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沈北新区黄家街道大孤家子村村民关某向区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该村村干部贪占了2020年村民自捆稻草补贴款。7月,“辽宁阳光三务”平台投入使用后,关某通过查询平台公开公示的村民自捆稻草补贴款发放情况信息了解到,他和其他村民的补贴款早已全部打入他们的银行卡中,彻底消除了他对村干部的误解。“阳光三务”平台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架起了基层议事监督的“民心桥”,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沈阳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阳光三务”现场会部署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水平推进、高标准要求,不断扩大试点辐射带动范围,全市“阳光三务”工作稳中有进、逐步完善,不断取得新突破。
严把“三关” 确保“晒得全、晒得准、晒到位”
“阳光三务”工作在全市铺开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把数据录入关、信息审核关、监督考核关,确保“晒得全”“晒得准”“晒到位”。“我们坚持‘一个标准指引,因地制宜细化’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点对点、手把手确保一线管理员听得懂、学明白、做到位。”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公开内容经过层层审核,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各地区纪委监委将“阳光三务”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开展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如康平县纪委监委通过大数据监督发现,柳树屯乡、郝官屯镇个别村财务公开数据偏少、公开内容缺项,经核查发现,一些村干部存在以权谋私、虚报工时而不敢公开的问题,9名村干部因此受到党纪处分;9名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因落实“阳光三务”主体责任不力,2名乡镇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办公室主任因对村级账簿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均受到组织处理。
沈河区纪委监委将“阳光三务”公开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将对街道的巡察延伸至社区,通过巡察“12+N”方式,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核查。
当好“三员” 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监督
7月7日,大东区东站街道四德社区收到德邻家园小区居民在“阳光三务”平台反映的房屋漏雨问题,社区工作人员作为平台管理员,第一时间联系街道相关负责人,与居民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扎实推进基层“阳光三务”工作,当好受理群众诉求的“接线员”、为民纾困解难的“服务员”、引领新风的“宣传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监督。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群众反映的与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三务”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受理即办理。比如沈北新区马刚街道柳条河村近日因大雨造成村内积水,严重影响出行,村民通过“三务”公开平台请求帮助,街道党工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和机械赶到现场,进行排查和疏通。
各地区纪委监委实时关注、发现“阳光三务”工作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分析研判,依纪依法查处。如康平县某村党支部书记曾通过虚报补贴面积套取资金用于偿还村内招待费用,随着“阳光三务”推进力度加大,他受到震慑主动上交了17万元违纪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管好“三权” 释放“阳光三务”监督效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纵向压紧压实监管权,规范和强化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监督权,释放出“阳光三务”的监督效能。
通过“阳光三务”公开公示,进一步厘清了村级小微权力边界,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化。如法库县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小微权力30项,涉及重大决策、财务管理、补贴发放等事项,并全部制作成行权流程图,公布“行权路线”,让群众“看图操作”。
“村民粮食直补每年什么时间发放,一亩地补多少钱?”“粮食直补大概是每年6、7月份发放,一亩地每年平均补80元左右。”在浑南区王滨街道魏家沟村一户村民家门口,村干部上门贴心“问廉”,耐心解答村民疑问。浑南区纪委监委推出“面对面问廉”活动,村“两委”班子成员在“问廉”中建立问题台账,倒逼村党组织和村干部解决问题。比如,李相街道孙家寨村村民反映村里路灯太少,街道办事处与多部门沟通,目前初期建设工作已经开始,预计年底前所有路灯安装完成。祝家街道东沟村部分村民反映回迁小区里没有健身活动场所,村干部将废弃的场地加以开发利用,建成村民活动广场,得到村民一致好评。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