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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对待,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1.铁西区四方台镇罗圈泡村党支部书记徐成振优亲厚友问题。徐成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发放给受损村民的勘探补偿款,私自决定发放给予自己关系较好的3名村民,并将部分补偿款占为己有。徐成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沈北新区石佛寺街道小屯村党支部书记刘利、原党支部书记马光伟、原党支部副书记刘振国套取惠农补贴款问题。石佛寺街道小屯村以村民名义虚假增加水田面积,套取国家惠农补贴款。刘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光伟、刘振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新民市公主屯镇东塔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胡啟才、原党支部书记方永安、原会计吴栢山弄虚作假等问题。胡啟才、方永安、吴栢山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虚报荒地为承包地骗取辽河滩地回租补偿款,挪用上级拨付的教育化债资金偿还村级债务。胡啟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方永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栢山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能私用。上述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部分基层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将专项资金当作自家钱袋子,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套取挪用、优亲厚友,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执纪、强化问责,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曝光,形成知畏知止、收敛收手的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