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现将区纪委监委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浑南区供销社主任王继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8年以来,王继宗在任东陵区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浑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建设部副部长、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管委会建设处副处长以及浑南区供销社主任等职务期间,先后利用女儿去香港读书、结婚,自身住院、亲属病逝等时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王继宗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2.浑南区原国际新兴产业园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徐成林超标准接待问题。2016年6月,原浑南国际新兴产业园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辖区内各社区治保主任进行参观活动。参观当天中午,时任国际新兴产业园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徐成林组织参观人员共计24人到新园食堂二楼包房内聚餐,违规工作时间饮酒,且违规公款消费。徐成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
3.高坎街道下洼子村委会主任路玉东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期间,时任高坎街道下洼子社区村委会主任路玉东,在没有文件依据,也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同意用村集体资金违规为下洼子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妇女主任杨某某发放村干部奖金。路玉东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为他人发放奖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奖金等情形,说明上述问题仍易发多发。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化认识、提高警惕,坚决遏制腐败,做到纠治“四风”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针对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办、绝不放过,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