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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疫情防控期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纠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浑南区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五三分中心科长、社区包保干部王大宇,在疫情防控中,未能及时督促物业公司对包保小区门禁不严问题作出整改,致使人员进出随意性较大,引发业主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王大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于洪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水政监察大队副主任科员王新宇,在负责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岗位上,擅离职守,给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王新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化科科长曹露,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药店监管不力,导致部分药房存在购买指定药品未按要求登记问题。曹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康平县公安局税侦大队大队长尹屹、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姚立军,在负责高速路口疫情防控点值守中,在人员、设备充足的情况下,仅设置1个检测卡点,造成高速路口车辆堵塞。尹屹、姚立军受到停止执行职务处理。
  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尽其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疫情防控的严重危害性,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沉疴顽疾,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抓细抓实抓落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反对和纠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对敷衍应付、作风漂浮,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畏首畏尾、不推不动的,坚决查处,严厉问责,为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沈阳市纪委监委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