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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九轮巡察区县(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反馈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6月15日,十三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对全市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及和平、沈河、铁西、大东、辽中、新民、法库、康平等8个区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
  2021年8月5日,市委第九轮巡察区县(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反馈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雷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市委第九轮巡察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巡察组全面反馈了巡察综合情况,法库县人民法院、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反馈中,市委巡察组分别指出了被巡察法院和检察院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是:13个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求有差距;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到位,智慧法院和“一化两中心”建设不完善;破解“执行难”招法不多,审判质效提升不到位,诉讼费退回不及时,落实人民陪审有关规定不严格;服务大局意识不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缺失;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管控存在漏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基层党组织建设抓而不实,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存在短板。8个区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意识不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短板;“检察为民”意识树得不牢,普法宣传力度不足;检察职能向深层次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不够,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欠缺;检察委员会制度执行不严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差距,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到位;内控机制不健全,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巡察过程中,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巡察机构有关同志,各区县(市)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责编/葛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