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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的通报

现将沈阳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叶斌破坏经营环境问题。2014年5月至2022年5月,叶斌为办理自己违规经营的停车场审验合格证及其经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免受处罚,每月以干股分红名义送给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民警张某某(另案处理)钱款共计174.48万元。2017年12月至2022年1月,叶斌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力接受请托为企业在免交、缓交人防费用及承揽工程项目方面提供帮助,违规收受钱款12.4万元。叶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叶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沈阳市铁西区启工街道党工委原书记赵志刚破坏经营环境问题。2021年8月2022年6月,赵志刚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两家企业在工程款、业务款结算方面提供帮助,违规收受钱款共计4万元。赵志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0月,赵志刚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3.沈阳市辽中区发改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沈阳市近海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勇破坏审批环境问题。2008年1月至2021年9月,王勇利用担任辽中区乡(镇)、职能部门“一把手”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多家企业奖补资金拨付、工程承揽、资金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违规收受钱款共计146.6万元。王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王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