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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康平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孔德军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沈阳市委批准,沈阳市监委对辽宁省康平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孔德军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孔德军毫无纪法意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大肆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特定款物购置超标准公务车辆且长期使用;利用分管相关涉农工作的职务便利,工程承揽、资金拨付、项目回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败坏了所在地区涉农领域的风气和营商环境。

孔德军的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沈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沈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孔德军开除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孔德军任职履历

孔德军,男,蒙古族,19658月出生,大学文化无党派,19878参加工作  

199712月任辽宁省康平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19996月任辽宁省康平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20083月任辽宁省康平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县农村经济局副局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兼);

20102月任辽宁省康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驻会)县农村经济局局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兼);

20111月任辽宁省康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驻会)县农村经济局局长;

201211月任辽宁省康平县政府副县长;

20215月任辽宁省康平县副县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