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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破坏执法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全市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迅速行动、强化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早谋快动、精准施策,以强有力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现对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两起破坏执法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原总队长轩维平破坏执法、监管环境问题。2015年至2022年春节期间,轩维平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折合共计19.7万元。2010年1月至2022年9月,轩维平利用职务便利,在执法检查、减轻处罚、解除停工及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多家企业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共计117万元。轩维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轩维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噪声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原处长梁殿军破坏执法、审批环境问题。2015年至2021年国庆、春节期间,梁殿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9.9万元。2014年6月至2020年1月,梁殿军利用担任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于洪分局局长、经开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对企业环保违法行为的减免处罚、减免排污费用、减少日常检查及工程承揽、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等方面为多家企业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共计341万元。梁殿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梁殿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两起典型案例,暴露出执法领域“一把手”滥用职权、以案谋私问题,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务必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反躬自省,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大开为企业解难的“前门”,堵死寻租谋利的“后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省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迈进“三年显著见效、五年全面优化”的深化之年,是全市清风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暨“清风窗口”评选活动的首战之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质量推动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高标准打造“清风窗口”沈阳名片,高站位开展“清风执法”专项监督,让“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深入人心、蔚然成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注的行政执法领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起底处置积存问题线索,深挖细查执法不严、不公、不廉背后贪腐问题,把监督行动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着力构建清除存量的处置体系、遏制增量的治理体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体系,推动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