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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在提高站位中强认识、在统一思想中增共识、在净化生态中惩贪腐、在护航发展中促担当。现对市纪委监委查处的四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沈阳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戈在监管、审批领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2015年10月至2020年10月,刘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期间,多次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在房产项目价格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为多家企业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财物。2017年下半年至2020年9月,刘戈多次接受请托,在房地产市场价审工作方面为管理服务对象谋取利益,以高价出售房产的方式变相向企业索取巨额利益。刘戈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二、沈阳市康平县政府原副县长孔德军在监管、审批领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2000年至2021年,孔德军任康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农村经济局局长、副县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在涉农领域工程承揽、专项资金拨付、工程项目回款等方面为多家企业提供帮助,索取、收受巨额财物。孔德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被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

三、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原二级巡视员邸瑞峰在监管、审批领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2017年至2021年10月,邸瑞峰任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期间,多次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在惠农政策、资金扶持、涉农项目建设及招投标等方面为多家企业提供帮助,索取、收受巨额财物。邸瑞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四、沈阳市和平区原二级巡视员高斌在监管、审批领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2009年8月至2019年9月,高斌任皇姑区财政局局长、副区长,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沈阳长白岛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多次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及职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加快执行案件进度等方面为管理服务对象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高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四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有的居官自傲,带头贪腐,向市场主体索取巨额财物,损害企业利益;有的滥用职权,与不法商人权钱交易,违规插手市场经营活动,破坏公平秩序。上述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本质上都是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干扰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和亲清政商关系,破坏了营商环境,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给沈阳振兴发展事业造成严重影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绝不手软。

当前,沈阳正处于蓄势腾飞的新时期,政企携手、各界联动、全市动员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是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的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抓好营商环境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政治任务,是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关键举措,是检验干部队伍能力作风的具体实践,要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关键少数”,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解放思想观念,带头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带头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广大党员干部要鼓足“拼抢争实”的精气神,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推向深入,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原则,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搞摊派,做到有交集无交换、有交往无交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斗争精神,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人零容忍、不客气,坚决惩治阻碍沈阳振兴发展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为沈阳在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挑大梁担大任、当先锋做表率提供坚强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