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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沈河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沈河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举行。区纪委委员21人出席会议。程洁同志主持会议。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沈河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选举程洁为中共沈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蔡小平、付宇为副书记,报区委批准。

  全会认为,沈河区第十四次党代会全面擘画了建设沈阳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宏伟蓝图,对启航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实现高质量发展新跨越作出了新的部署。新一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坚决拥护区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决议。

  全会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区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思想认识,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党代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立足于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找准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点,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坚决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区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全会要求,面对新时代新任务,要加强新一届区纪委常委会、全委会和区纪委监委机关建设。引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韧和“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战斗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强化担当,聚焦主业挺纪在前,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推动沈河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全会号召,在市纪委和区委的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讲求担当,奋力书写践行“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答卷,为沈河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