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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纪执法 监督保障执行 为沈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沈河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6月16日  审议稿)

程 洁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沈河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年重点任务。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市纪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区纪委常委会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区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集中学习研讨5次,开展专项调研25个,认真检视问题、整改落实。针对牵头负责的3个专项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处分22人。在全区开展“牢记使命讲担当、服务基层优环境、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重大事项向市纪委和区委请示报告,积极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对全区10类83个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开展谈话、约谈67人次。以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共问责8件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其中区管干部5人,科级干部3人,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不断提高。

(二)强化监督基本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监督保障执行,完善促进发展,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沈河落地生根。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机制,“四个监督”一体联动、形成系统合力。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委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沈河区纪委监委关于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制度》,有力推动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加强选人用人监督。严把廉政审核关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129人次。向有关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3条,监察建议3条。持续深化正风肃纪监督。充分运用市纪委大数据,依托区政府网站搭建全区正风肃纪监督平台,打造10万元以下小额项目监管系统,研发“民办养老机构补贴”专项程序,构建覆盖全区63个区直部门、11个街道办事处和111个社区的科技监督网络。加强对有关民生政策执行、资金发放、项目进展等落实情况的监督,网上公开公示补贴类、项目类、政投类资金项目5149项、资金13.1亿元。

(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区纪委监委开展“积案清理”攻坚行动,班子成员包案件、包街道,有力推动成案率、结案率、处分率大幅提升。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600件次,同比增长17.8%。立案审查调查30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5人,同比分别增长14%、22.6%,采取留置措施6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追缴违纪款1400余万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70件,违反廉洁纪律63件,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46件。查处区管干部15人,科级干部49人。严肃查处的沈阳化工建设工程总公司原总经理张利军、区法院员额制法官王新国等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全区引起较大震慑和警示。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区运用“四种形态”1125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862人次、192人次、22人次、49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数增长86.2%,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93.7%,达到了惩处少数、教育多数的效果。完善案件质量标准和流程规范,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月调度制度,强化办案安全管理,全年“走读式”谈话612人次无安全事故。注重做好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拍摄沈河区查处典型案件启示录警示教育片1部、正风肃纪监督片6部。组织区国资国企53名党员干部旁听张利军职务犯罪庭审,教育实效明显增强。制定《沈河区关于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谈话的实施办法》,区分三个阶段开展“四必谈”,跟踪了解、关心帮助被处分党员干部,着力解决“一惩了之”“一处了之”问题。

(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纪委工作部署要求。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问责,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3起33人。对全区256批次集体公务外出、19批次公务接待及会务支出、39人次区管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9人次区管领导干部出国境进行了备案监督。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文山会海、监督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现象,严查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全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群众身边的难点痛点堵点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检查,立案5件,处理5人,追缴6.2万元。深入开展违建“大棚房”清查整治,严肃查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立案1件,处理3人。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全区84家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开展破坏营商环境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报典型案例2起4人,督导9家单位偿还20余家民营企业工程款2645.6万元。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开展党员干部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线索87件,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深化扶贫领域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专项治理,发现问题2354件,解决2349件,建立913个民生工程项目台账。开展低保和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01件,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批评教育43人,追缴7.8万元。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19件,处理28人,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追缴5.9万元。受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投诉举报9件,查处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权力监督全覆盖格局提质增效。深入推进“三项改革”,突出制度建设,建立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点线面”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机制。在街道开展了“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纪委监委”活动,11个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开展廉政谈话272人次,立案89件,处分76人,立案和处分数同比分别增长154.3%、123.5%。做实派驻监督,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63家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476次、专项监督检查333次,开展日常谈话1504人次,立案16件,处分15人。开展“走进纪委监委”活动,先后组织99名区级领导和重点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参观学习市纪委监委正风肃纪监督大数据平台,分15批次邀请3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及机关干部、社会各界群众走进区纪委监委,零距离接触和了解纪委监委,形成监督与被监督同频共振良好氛围。深化政治巡察,组成9个巡察组,对35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发现问题1069个,移交问题线索70个,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问题86个。经过前7轮巡察,区委巡察覆盖率82.7%。高标准完成市委提级巡察、交叉巡察任务,对市委巡察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立案3件9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七)全面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凝心聚魂,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上。强化业务培训,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讲使命、明责任、勇担当”干部素质能力大提升活动,全员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知识测试。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健全内控机制,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打听、干预监督审查工作登记备案制度,严肃办案纪律、保密规定,切实将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市纪委内部巡察,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坚持刀刃向内,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10个问题线索严查快办,立案2件,处理2人。

一年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尤其是有的纪检监察组织对职责使命认识不深不准,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识还不强,一体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三转”还不平衡,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职责办法不多。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不足,对纪法规定学习不透,执纪执法不规范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和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沈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政治建设,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拓展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守政治机关职能定位,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中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员干部把做到“两个维护”成为行动自觉。紧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持续强化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抓紧抓实抓细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各项工作。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着力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开展“灰中介”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教育、医疗、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以“小额项目监督平台”为依托,加强对政府10万元以下“小额资金”“小型项目”的监督管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严肃追责问责,推动补齐机制短板,确保长效常治。加强对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公有房产管理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瞒报、漏报公房,强占公房,公房收入(收益)不入账,违规审批、使用和处置公房等行为,确保公有房产底数清、权属明、处置合规合法。

(三)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及时查处权力运行中的腐败问题,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强化日常监督,前移监督关口,深入基层和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做实监督。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配合组织调查、真诚悔改的,一以贯之地给最大的政策、给最大的出路。深化正风肃纪监督和大数据监督,推动已有成果在沈河落地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健全完善的监督体系,有力有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加大国资国企领域的反腐败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落实省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巩固提高年”部署,开展“处长监督年”活动,全力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坚持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结合重点领域典型案件,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分领域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使案例资源有效转化为教育资源。在全区开展“廉风润沈河、纪法入人心”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突出创建“廉韵清风”特色文化社区、组织“清风沈河”纪法教育宣讲、开展“倡廉颂廉”文化活动等重点内容,适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组织廉洁文艺汇演,不断厚植廉洁文化氛围。

(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力纠治“四风”。聚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用车等老问题,紧盯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支出变通下账、分批异地操办酒席、收送电子红包、“错峰违纪”等隐形变异新动向,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重“痕”不重“绩”等困扰基层的行为从严查处。加大对“四风”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突出正向引领,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进一步好转。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探索破解同级监督和对“一把手”监督难题。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点线面”相结合工作体系,发挥派驻监督制度优势,探索针对区管企业集约化派驻监督模式。大力加强街道监察办公室建设,持续深化街道纪工委“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纪委监委”活动,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形成合力。落实反腐败协调机制,加强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协调衔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着力提升巡察质量。组织对14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实现十三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聚焦教育、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以及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每轮巡察确定一个专项,增强发现问题线索精准度。突出抓好巡察整改,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做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完善制度机制。

(七)建设纪检监察铁军,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区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制度意识、监督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和实战练兵,在全系统开展“学思践悟 以知促行”实战练兵活动,提升素质能力,发扬斗争精神,增强同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问题作斗争的本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健全内控机制,加强自我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铁面无私清理门户,持续防治“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沈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