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日前,沈阳市沈河区召开巡察整改落实集中督办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十三届沈河区委巡察整改落实集中督办工作。被督办11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区委巡察整改落实集中督办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要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标准,全面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逐项审核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推动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会议强调,加强集中督办工作成果运用,要将集中督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整改落实情况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对整改落实情况较差的单位,对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涉嫌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单位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政治监督责任。要加强整改督查,推动整改落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强化整改问责,释放监督整改强烈信号。通过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切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强化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推动分管部门全面整改。要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也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问题。
本轮集中督办工作有效整合区委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和沈河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集中督办工作举措,突出工作实效,聚焦整改责任落实,力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百分百,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落实”,推动整改落实形成工作闭环。
本轮集中督办共派出2个督办工作组,拟于4月中旬采取分批进驻的方式,对沈河区司法局、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信息和营商服务中心、五爱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开展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