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沈阳市苏家屯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20年6月18日 审议稿)
张堃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沈阳市苏家屯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 2019 年纪检监
察工作,进一步明确 2020 年工作任务。
一、2019 年工作回顾
2019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也是沈阳市纪律检
查机关恢复重建 40 周年。在这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里,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和显著成效。
(一)坚定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压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不断增强践行初心使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加强政治监督,对“七个有之”【1】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对政治“两面人”问题高度警惕,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累计查处涉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案件 3 起 3 人。积极协助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分解 2019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两个责任”考核,推动各单位把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严把廉政审核关,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拟评优评先表彰对象进行“廉政体检”,完成各类征询 23 批 450 余人次,其中否定性意见3 人,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当选”。
(二)保持高压态势,执纪审查取得新突破。坚持精准发现、精准执纪、精准打击,持续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全年受理信访举报 566 件次,立案 383 件,同比增长 68.72%;结案 353 件,同比增长 57.59%;处分 329 人,同比增长 60.49%;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748 人次;立案涉及区管干部 14 人;采取留置措施 11人,移送司法机关 7 人。特别是严肃查处 1 起融资领域腐败重特大案件,原国资局局长杨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挽回经济损失近 8000 万元。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实现全年办案“零事故”“零申诉”。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 1077 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 93.59%。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树立容错纠错的激励导向,鼓励干部放开手脚,消除干事创业、大干实干的后顾之忧。加强警示教育,注重把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通过深入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组织全区 300 余个领导干部家庭参观省反腐倡廉展览馆、组织基层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展,录制《正风肃纪进行时》专题节目,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三)抓实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坚持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注重成体系、成系统、成领域、成建制清除问题、堵塞漏洞,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25 项。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大起底、大排查,深入开展违建“大棚房”【2】、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共立案 14 件,问责 59 人,下达纪检监察建议 9 个,追缴减免缓人防易地建设费 740 万元。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查处问题 17 件,立案 14 件,问责 30 人;先后开展“危房改造”、“新农保和失地保障”专项整治,共立案 46 件,问责 169 人;集中开展涉农资金项目专项整治,累计发现问题 3605 件,全部完成整改,立案 24 件,问责 59 人,督促有关单位收回不应发款项 31万余元、补发群众应得款项 265 万余元、解决未到位资金 199 万余元。同时,统筹推动街道纪工委开展各类专项 69 个,实地走访
2 万余次,发现问题 196 个,挽回损失 29 万余元。(四)坚决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巩固拓展。把落
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锲而不舍、常抓不懈,紧盯重要节点、关键领域,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大力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多发易发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3 起,处理 43 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4 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9 起。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现象,累计查摆整改问题 857 个,建章立制 12 个,问责 119 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3起。开展破坏营商环境阻碍民营企业发展专项治理,对相关单位排查出的 38 个突出问题跟进督办,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做出了有益贡献。
(五)强化监督职责,以高质量监督推进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立足监督首要职责,积极主动靠前监督,全年主动发现问题线索934 件,同比增长 20.21%。做深做细日常监督,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开展谈话、约谈 780 余人次。有效发挥派驻监督优势,累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105人次、立案 58 件,派驻“探头”作用逐步显现。注重发挥基层监督效能,街道纪工委自办件达 195 件,同比增长 50%,实现了历史新突破。持续推动正风肃纪监督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构建区级正风肃纪监督分平台,累计完成 2284 个项目、超过 10.8亿元资金数据录入;高质量完成区级大数据平台后台对比系统建设,通过比对发现一批问题线索,问责 163 人次;开展行权监督试点,积极推动“小专项”建设,开发运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监督和治理系统,累计发现疑似问题 1492 条,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以“小专项”撬动“大监督”,有效推动了监督能力和治理能力提升。
(六)深化改革创新,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质效进一步提高。一体推进“三项改革”【3】,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落实落细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4】、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5】的工作机制。统筹推动综合派驻监督,设立 6 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区直单位监督全覆盖。深化政治巡察,全年完成 3 轮常规巡察、1轮专项巡察,巡察单位 33 个,共发现问题 1029 个,移送问题线索 153 件,问责 81 人。经过 2018 年以来的六轮巡察,区级巡察覆盖率达 66%。深入推进巡察整改集中督办,全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前五轮巡察反馈问题 1075 个,整改率达 97.5%。加强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衔接,针对巡察发现的乱发津补贴问题,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灵活运用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组建 6 个“作战单元”,探索构建纪检监察室、街道协作区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上下一体、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办案机制。
(七)强化素质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政治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先后调入公检法、民政等系统优秀干部 27 人,干部配备率达 95%以上,有 4 名优秀干部走上处级领导岗位,进一步激发了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通过干部调训、以干代训、业务轮训、岗位练兵,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以内部巡察为契机,全面抓实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严肃查处纪检干部违纪案件 1 起 1人。深化内部纪律教育,常态化开展系统内部警示教育,坚决防止“灯下黑”。
一年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得到市纪委和区委的高度认可,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年度考核中,我区综合成绩位居前列,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差距,比如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识还不强,一体推进“三不”【6】“三项改革”“三转”【7】还不平衡,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职责办法不多,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能力还不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 年重点工作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全区实现争先进位发展和全面建设高品质新城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政治建设,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持之以恒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守政治机关职能定位,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特别要紧扣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抓紧抓实抓细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各项工作。
(二)聚焦重点领域,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案件开路、撕开口子、定点清除、形成震慑,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持续深化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紧盯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问题,从严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大对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解决数据失真失实问题。扎实开展公有房产管理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瞒报、漏报以及违规审批、使用和处置公房等行为。开展“灰中介”问题专项整治。出重拳整治土地征收和招投标领域的乱象。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发生在教育、医疗、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三)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深入贯彻双重领导体制,深化落实“两为主一报告”“三为主一报告”制度,加强对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着力提升巡察质量。配合市委巡察组对我区街道开展提级巡察,深入开展对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的专项巡察,实现十一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切实提升巡察工作的效率和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反馈发现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强化成果运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四)履行监督专责,持续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及时发现和查处滥用职权、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8】,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严把政策策略,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行使职权,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深化正风肃纪监督和大数据监督,完善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分平台,助推区直单位开展治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平台建设,促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发利用。积极推进“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把“两个监督”植入“两个体系”建设之中,做到“两个体系”的融汇贯通,努力实现既能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能防止问题、做到不能。通过高质量的监督体系建设,推动治理体系的不断进步与提升。
(五)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理,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加强对关键要害岗位的监督,贯彻落实“处长监督年”活动。推进检举举报处置子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线索处置工作质效。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防控,推进审查调查规范化。深入开展“案件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严把质量关口,坚持规范问责、精准问责,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结合重点领域典型案件,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宣讲。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强化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政策感化,对主动讲清问题、配合组织调查、真诚悔改的,要给予最大的政策和最大的出路。开展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做好思想转化、跟踪帮助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保持恒心韧劲,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聚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老问题,紧盯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支出变通下账、收送电子红包、“错峰违纪”【9】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从讲政治的高度,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以及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监督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重“痕”不重“绩”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推动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破旧俗、破旧习,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持续向上向好,让“干部干事不受礼、群众办事不求人”成为常态,营造良好区域政治生态。
(七)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区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制度意识、监督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促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学习调研、全员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同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增强“主动转”的自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在自我约束上做表率。加强自我监督,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持续防治“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开拓进取,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全区实现争先进位发展、全面建设高品质新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1】“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2】“大棚房”:大棚房是以农业大棚为名,在建大棚时,在其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俗称为“大棚别墅”、“大棚房”。
【3】“三项改革”:即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4】“两为主一报告”:“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一报告”,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5】“三为主一报告”:派驻机构实行“三为主”,即纪检机构负责人的人员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门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日常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一报告”,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6】“三不”: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7】“三转”:纪检监察专用词,即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8】“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
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9】“错峰违纪”:是“四风”的一种新动向、新表现,有的党员干部为了避开节日期间的收礼“高峰”,将违纪行为提前或者延后,选择了“错峰违纪”的方式,收受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这是一种典型的执迷不悟、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