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苏家屯区委巡察办按照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稳中求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健全制度、突出实效,积极保障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推进。目前已完成四轮常规巡察、一次专项巡察和两次机动式巡察,巡察区直党组、党工委27个,发现问题750个,其中反馈问题672个、移交问题线索78个,目前完成整改问题311个、正在整改361个,移交问题线索办结31件(查实25件),作出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2人,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初步显现。
健全制度规范保运转。完备的制度规范体系是巡察工作有序有效推进的基础。苏家屯区委巡察办从巡察机构成立之初便借鉴省市和外地经验,着手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顶层设计。按照巡察工作全覆盖要求和地区实际,制定本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本着“突出重点、体现规范、结合实际、保障运转”的原则,建立完善巡察工作办法及相关规则规范,制定了“1个办法、4个规则,1个流程、6个规定和1个守则”,形成一套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保障巡察工作有章可循。
围绕中心工作定重点。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坚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适时调整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在第四轮巡察时,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三资一项目”监督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棚房”整治,以及危房改造资金、动拆迁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在第五轮巡察时,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巡察重点,紧盯教育、医疗、住房、城市管理等领域截留挪用、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吃拿卡要等问题。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把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县区巡察全覆盖要求,按照“四个一批”原则,及时制定区委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计划。根据阶段性任务机动巡察一批,“巡街带村”延伸巡察一批,结合实际专项巡察一批,对经济体量大、矛盾问题集中的村常规巡察一批,在本届区委任期内完成对178个村、社区党组织全覆盖,确保区委巡察全覆盖、无盲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创新方式方法求实效。在巡察力量配备方面,苏家屯区采取专兼结合的方式,成立临时巡察组,引领激励整体巡察力量发挥作用。针对巡察工作任务新、标准高、政治性强,缺少可以遵循的依据等情况,在第一轮巡察时便大胆组建一个临时巡察组,抽调曾参加过三轮省委巡视,具有较为非富工作经验的区纪委常委刘彦库同志担任组长,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兼任副组长,为区委巡察工作示范打样。结合巡察工作任务及实际完成情况,今年增设一个临时巡察组,全年四轮下来至少可以多覆盖12家单位。通过采取从下一轮被巡察单位抽调人员参加本轮巡察的方式,传导“明巡察”的工作理念,让被巡察单位提前提早知道规矩,促进及早抓整改,避免巡察时现应付、忙造假的问题。在巡察业务培训方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大家谈”的方法,提高培训实效。在第四轮巡察时,针对巡察涉农街道的需要,邀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讲解意识形态工作具体抓手,邀请区委组织部的一线科长讲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具体要求;根据第五轮巡察需要,组织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到沈北、和平学习取经,与兄弟单位交流经验。通过创新方式方法,巡察成效明显提升,第四轮巡察发现问题396个,其中问题线索29个,问题总数超出前三轮巡察总和,而且质量也有较大提升。
加强自律监督抓队伍。不断强化巡察干部队伍自律意识和监督举措,建立“不出事”的巡察监督机制。在巡察启动之前就从制度上研究对巡察工作人员,尤其是对巡察组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定保密规定、人员守则,强化巡察人员的自律意识;建立跟踪督查制度和巡察回访制度,探索设立监督组,对巡察组正确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在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期间,巡察办定期通过电话、函询等方式,向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了解巡察组人员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现;在巡察公告上公开巡察组监督电话,要求巡察人员挂牌明示身份,自觉接受被巡察单位及群众监督;巡察办不定时与巡察组人员谈心谈话,严格审核各组巡察报告与问题底稿,防止以巡谋私;在集中进驻结束后,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回访,全面了解巡察组在开展巡察期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通过巡察内部监督和自律举措,时刻提醒巡察组工作人员自己也处于被监督之中,始终强化对自身的要求,营造“不想、不能、不敢”的氛围。同时,也让被巡察单位明白,巡察组代表区委开展政治巡察,虽然有权,但不“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