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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纪委监委内设部门及职责

       苏家屯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和派驻(出)机构。

  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

  苏家屯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具体为:苏家屯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组、解放街道纪工委、民主街道纪工委、中兴街道纪工委、沈水街道纪工委、八一红菱街道纪工委、永乐街道纪工委、林盛街道纪工委、沙河街道纪工委、十里河街道纪工委、陈相街道纪工委、佟沟街道纪工委、白清姚千街道纪工委。

  内设机构及职能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从业务上指导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责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相关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负责全区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信息化建设和建模等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派驻(派出)机构及其他区管党的组织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职责,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必要时可以办理所辖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