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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启动

按照市委部署,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已于近日进驻完毕,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6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根据巡察安排,市委专项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集中进驻3个月。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举报网站、电话及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包括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组受理信访日期: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举报电话:17341001007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工作日9:00至17:30
  邮政信箱: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市委巡察办(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收
  邮政编码:110179
  举报网址:http://swxcb.zfsjjd.gov.cn/portalFront/report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