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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全部进驻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截至2023年9月24日,市委11个巡察组统一集中进驻,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全面展开。本轮巡察,组建10个提级巡察组对10个区县所属41个乡镇(街道)及19个党委工作部门开展提级巡察,组建1个机动巡察组开展供热领域“冬病夏治”机动巡察。

根据本轮巡察安排,市委11个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集中进驻2个月左右。市委提级巡察组进驻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11月底。市委机动巡察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2023年9月24日至10月底,重点查找和推动解决保障供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第二阶段为2023年12月中旬至2024年1月中下旬,重点查看供暖领域民生问题处置情况及第一阶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举报网站、电话及邮政信箱,市委提级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4日,市委机动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5日。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县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包括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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