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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部署,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2024年1月12日至1月22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等10个区县的19个党委工作部门和41个乡镇街道,及市房产局等供热领域“冬病夏治”相关党组织的巡察情况。反馈采取集中和“一对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市领导出席了反馈会议。

根据市委安排,首先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所在区县党委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性不断提高,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主动性持续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更加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和效能更为提升,特别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以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积极进展,总体呈现向上向好态势。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存在短板,凝心铸魂作用发挥不够有力。有的统一战线工作还有弱项,维护发展稳定意识有待增强。有的履行政法工作职责不够到位,落实法治为民理念仍有差距。有的基层治理尚有薄弱环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力度不足,营商环境建设还需持续用力,供热领域长效保障机制亟待健全。有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仍有缺失,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依然存在。有的巡察整改责任尚需压紧压实,成果运用还不够充分。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力抓好巡察整改。

反馈要求,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总责、全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抓到底、事事见真章。要持续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聚焦重点问题,盯住具体人、具体事,强化实地检查、跟踪督查,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要统筹解决突出问题,各地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坚持系统思维、合力攻坚、联动整改,举一反三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同时,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