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十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1月15日,市委派出9个巡察组,对市房产局、市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党组织开展住建领域专项巡察,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开展文旅领域专项巡察,对大东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等区县财政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开展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机动巡察,对13个区县(市)纪委监委机关、13个区县(市)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市领导出席了反馈会议。
反馈时,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
反馈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要强化监督协同,提升整改质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跟踪问效、推动落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组织部门要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市委巡察办要做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有序开展整改督促检查和成效评估,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同步推进,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实现“巡察一批、规范一域、提升一片”的效果,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
同时,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