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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治担当 维护纪法权威 为于洪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中国共产党沈阳市于洪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7月28日)

么 家 伟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沈阳市于洪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拓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成果,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过去五年,是“两个责任”落实不断强化的五年。聚焦从严管党治党,建立责任清单,制定《关于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若干具体实施办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聚焦中央决策部署,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环保督察、“大棚房”、人防系统、“打伞破网”、农村改厕、供销系统等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尤其是围绕振兴发展,坚持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做到利剑高悬、威慑常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主人翁”意识,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聚焦“关键少数”,建立任前集中谈话和廉政约谈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聚焦执行力弱化问题,创新实施效能监察[1],在防治非洲猪瘟、创建文明城市、防控疫情等重点工作中,正向激励82家单位、186人次,追责问责48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过去五年,是改革创新不断深化的五年。全面贯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区监察委员会和区委巡察机构的组建,做实做强派驻监督,实现监督“四个全覆盖”[2]。全面落实省纪委提出的“五项改革”[3]工作要求,向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建立协作区[4]工作新模式,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236件,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无人干、不会干、不善干、盲目干、不愿干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面推进市纪委关于“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围绕行权事项梳理监督任务886个、问题清单3727个,围绕“全员建模”“全覆盖建模”[5],完成水利、应急等领域数据比对模型57个,发现问题线索2533个,立案55件。全面深化制度创新,在全省率先出台澄清正名实施办法、建立全区“三重一大”制度体系,促进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过去五年,是反腐败工作成果不断巩固的五年。始终坚持一刻不停的反腐败斗争精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建立与公检法等部门信息通报、案件会商等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办理留置案件20件,严肃查处了李桂彬、王力伟、吴卫东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始终坚持以质为先的办案理念,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巩固提高年活动,严把线索分办、处置、承办、督导“四道关口”,深化全流程管控,累计处置问题线索3217件,立案120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5人,其中区管干部45人,收缴违纪违法款7000余万元。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实现“红脸”“出汗”占比59%,违纪轻处分[6]占比31%,尽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挽救党员干部。深化典型案件“以案三释”[7]警示教育,加强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跟踪回访和帮助教育,提高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震慑统筹运用成效。

——过去五年,是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的五年。强化政治巡察,精准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推进改革和重点工作不扎实、落实“两个责任”不彻底、执行纪律作风不严格等突出问题,促进管党治党走深走实。强化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综合运用常规、专项、交叉、机动巡察等方式,完成届内巡察全覆盖任务,累计发现问题3339个,移交问题线索722件,立案10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5人。强化巡察整改,建立健全集中督办机制,前八轮反馈问题3173个,整改完成3124个,整改完成率98.46%,建章立制281项,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确保真改实改、彻底改、改到位。

——过去五年,是党风政风不断好转的五年。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特别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违规向基层摊派任务、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持续发挥专项整治切口小、效果好特点,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专项122个,有力整治了涉农项目资金、补贴发放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审批领域“红中介”“灰中介”[8]等破坏营商环境的不良现象,私设“小金库”、违规出租公有房产、“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等职能部门的行权乱象,整改问题3539项,立案9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人。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围绕“一案三查”[9]加大“打伞破网”攻坚力度,立案7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2人,涉黑案件见伞率达100%,有力促进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过去五年,是纪检监察力量不断壮大的五年。发挥政治统领作用,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干部保障作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调入36名专业干部充实一线;注重在疫情防控、查办重大案件等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选优配强街道“三专两兼”人员[10],选聘176名正风肃纪监督员,基层监督的神经末梢被激活,为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发挥教育培训作用,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深化“以干带训”“传帮带”,提高规范执纪执法素质和技能。发挥制度管控作用,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开展以“七警”[11]为载体的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市纪委内部巡察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和内控机制48个,覆盖机关管理和案件查办的全过程,从严从实防止“灯下黑”。

五年的初心守望,五年的砥砺奋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得益于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鼎力支持,得益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拼搏付出。在此,我代表区纪委监委向一直关心支持我们工作的各位代表、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一些问题和不足不容忽视:一是深化正风肃纪反腐的方法措施还不多,专项整治的针对性、系统性还不强。二是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不够,监督仍有漏点、死角、盲区。三是案件查办的“前半篇文章”和“后半篇文章”结合不够紧密,一体推进“三不”还需持续发力。四是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意识和本领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过去的五年,我们边实践边总结,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必须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必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心无旁骛干事创业。

——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在加强重点领域“案件开路”“撕开口子”“形成震慑”的同时,强化监督、推进治理,实现标本兼治。

——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围绕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必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深化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最大限度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汇聚强大力量。

二、未来五年工作

未来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深入推进于洪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要紧紧围绕区委确立的新目标、新思路和新任务,以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未来五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于洪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迈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谋求新发展、展示新作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必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其思想精髓和深刻内涵,以践行思想引领工作,以遵循思想落实工作,围绕制约全区高质量发展问题,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全区“十四五”规划有效实施。始终把“两个维护”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严查推责诿过和懒政怠政,督促党员干部担当尽责,确保全区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第二,一体推进“三不”,持之以恒深化反腐败斗争。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以惩治震慑强化“不敢腐”的敬畏,以建章立制强化“不能腐”的约束,以教育警示强化“不想腐”的自觉,一体推进、同向发力。重点深挖历史遗留问题背后的腐败根源,坚决查处征收拆迁、国资国企、工程项目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既讲依规依纪依法,又讲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坚持统筹谋划、有效衔接,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实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不断优化全区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第三,弘扬新风正气,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全面检视、靶向纠治领导干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会担当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工作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长蔓延。严肃查处、强力遏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歪风陋习,切实防止享乐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准确定性、彻底清理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圈子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廉尚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监督着力点,严肃追责问责亲而不清、清而不为问题,推动构建主动助力、亲清有为的政商关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以优良作风确保全区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第四,恪守人民至上,锲而不舍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整治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的“硕鼠”、对民生资源巧取豪夺的“蛀虫”,坚决清除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持续整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和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少数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害群之马”,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营造安定有序、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第五,深化政治巡察,不折不扣推动整改落实。发挥“政治体检”功能,把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巡出来,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行为巡出来,把群众意识淡薄、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的干部巡出来,把阻碍于洪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症结巡出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采取集中督办、现场督查、随机督导等方式,解决整改责任落实软化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堵塞漏洞,解决整改质量效果虚化问题;建立整改评估机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解决整改综合效应弱化问题。

第六,推进监督协同,优势互补增强监督治理效能。统筹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完善政治生态研判、监督力量协同、监督职能互补、监督问题整改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合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增强监督针对性。以“三个区分开来”为标准,做好干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工作,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精准规范实施问责,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定期跟踪回访工作,激励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第七,强化大数据监督,推动权力运行规范高效。紧密结合数字政府建设,全覆盖推进大数据建模,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能力,拓展大数据辅助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利用大数据技术为主动监督、精准监督、高质量监督提供强大助力。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十四五”规划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四风”问题、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紧盯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政策资金以及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动态更新完善权力运行监督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加大行权数据核查比对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第八,加强自身建设,加钢淬火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坚持政治铸魂,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斗争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完善干部梯队建设,不断优化干部结构,营造年轻干部成长环境。实施“以案代训”“以干带训”,加强实战培训;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精准化;实施岗位历练、转岗锻炼,不断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强化内部监督,严惩吃里爬外、跑风漏气之人,对以案谋私者坚决绳之以法,铁面无私“清理门户”,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监督,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同志们,奋进百年路、启航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携手同心、开拓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护航于洪高质量发展。

名词解释:

1.效能监察:区纪委监委依据有关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对全区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为的效率与质量情况所实施的检查、调查、通报、问责并督促整改等活动。

2.监督“四个全覆盖”: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切实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3.“五项改革”:辽宁省纪委监委实施“五项改革”扭转基层党风廉政落后局面,一是改革机构设置,解决“无人干”问题;二是改革培训模式,解决“不会干”问题;三是改革监督方法,解决“不善干”问题;四是改革办案机制,解决“盲目干”问题;五是改革措施保障,解决“不愿干”问题。

4.协作区:按照整合力量、区域协作原则,将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街道纪工委划分为5个纪检监察协作区,以纪检监察室为核心,由一名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牵头,指导派驻纪检组和街道纪工委开展工作。

5.“全员建模”“全覆盖建模”:“全员建模”是指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坚持问题导向,学会数据比对分析,进而发现问题线索推动监督体系;“全覆盖建模”是指各部门通过建立监督任务清单,自发开展数据比对,推动主责单位的监督全覆盖,实现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有效融合。

6.违纪轻处分:轻处分,是指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两种处分。

7.“以案三释”:围绕典型案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

8.“红中介”“灰中介”:“红中介”是指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企业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灰中介”是指公职人员在审批过程中推荐或指定的中介机构,或者与公职人员存在利益关联的中介组织。

9.“一案三查”:对黑恶势力案件,既要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

10.街道“三专两兼”人员:按照相关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配备要求,各街道纪工委设专职委员3名,兼职委员2名。

11.“七警”: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巡察机构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敲警钟、强警觉、自警醒、互警勉、鸣警笛、作警示、常警戒”为载体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