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于洪区召开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动员部署第三轮巡察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从7月16日开始,历经2个月的时间,区委3个巡察组对9个单位开展了第二轮巡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线索,达到了巡察预期效果。
会议强调,即将进行的十一届于洪区委第三轮巡察,是今年的最后一轮巡察,既要提高站位精心谋划,推动全区巡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又要稳妥有序高效推进,确保打好区委第一年巡察工作“开局仗”。
突出巡察重点。始终坚定巡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情况。一要聚焦“政治责任”。要看被巡察党组织是不是从严加强教育管理,是不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是不是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二要抓住“关键少数”。深入了解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三要紧盯“重点内容”。重点查找与中央精神相背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牢牢盯住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存在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反映突出的具体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衡量巡察工作的重要标准,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一要坚持政治定位。要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查找政治偏差、发现政治偏向,提高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水平。二要抓住关键问题。要准确把握本轮被巡察单位的性质和特点,抓住关键问题和问题的关键。既要善于从个别中发现一般,又不能以偏概全、任意夸大。三要提高发现问题质量。吃透中央精神,增强捕捉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可查性。
用好巡察成果。巡察的最终效果体现在成果运用上。一要注重反馈整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主要负责人在整改报告上要签字背书,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二要注重成果运用。相关部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定期反馈办理结果,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执纪审查中,及时转化为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震慑力。三要注重建章立制。既要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加强制度设计。
严肃巡察保密纪律。巡察组成员要明规矩、守底线,认真落实巡察保密责任。一要“严”教育。对巡察组成员进行保密事项重点提醒,要求坚持“三不”纪律规定,即不说、不拿、不问。所有的资料和工作信息都不允许私自收藏和外传;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对巡察中的重要情况、敏感问题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能作个人表态,避免处置不当带来负面影响。二要“追”责任。按照“谁查阅,谁负责”的原则,将保密责任明确到个人,严守巡察工作的规矩和底线,保障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举报权益。
据了解,于洪区第三轮巡察工作将结合该区实际情况,采取“一拖二”的形式组成3个巡察组,对城东湖街道等6个街道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