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于洪区委召开十一届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本轮巡察工作,对有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会议指出,区委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已经完成了四轮常规巡察、一轮巡察“回头看”。通过4轮常规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675个,梳理并移交问题线索472件,截至目前已立案46件,了结57件,成案率44.2%。
会议对本轮巡察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定政治方向,突出巡察重点。要聚焦“政治责任”,抓住“关键少数”,把巡察监督重点放在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担当和政治生态上,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情况。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巡察质量。要准确把握被巡察单位的性质和特点,抓住关键的问题和问题的关键,上升到政治高度去归纳、分析和研究,增强捕捉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可查性,确保经得起推敲和追问,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三是注重反馈整改,用好巡察成果。要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既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全面落实反馈整改,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加强制度设计,建立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立下规矩、形成制度的闭环机制,坚决防止各类问题反弹回潮。四是夯实工作责任,严守巡察纪律。坚持把区委巡察要求作为基本遵循,逐级夯实巡察实施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配合责任,进一步严肃巡察工作纪律,坚决防止阻挠干扰巡察实施、推诿回避矛盾问题、跑风漏气等情况发生,确保巡察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切实取得成效。
于洪区委该轮巡察工作共派出4个巡察组,通过常规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的方式,对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等11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历时2个月的巡察工作。同时,区纪委监委指派各办案室负责人充实到每个巡察组中,协助巡察组精准定位问题,加强巡察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