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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于洪区委第一轮巡察全部进驻

按照于洪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至2021年10月12日,于洪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进驻被巡察单位,十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本轮巡察由第一巡察组围绕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开展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对于洪区房产局、司法局、档案馆3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第三巡察组对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及区属国有粮食企业开展常规巡察。同时,根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的通知》,按照上级及区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根据本轮巡察安排,区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集中进驻两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邮政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撤点前一周。
  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地区或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责编/葛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