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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选出285个“清风辽宁政务窗口”
    4月21日,全市“清风辽宁政务窗口”授牌仪式在市纪委监委机关举行。“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按照“业务示范、行为模范、场所规范、廉洁典范”标准,确定了首批285个“清风辽宁政务窗口”。

    会议指出,本次评选组织有序、措施有力、推进有效,达到了凝心聚力的效果,贯彻了从严从实的标准,形成了激浊扬清的氛围,获得荣誉的单位要乘势而上、继续努力,发挥“头雁”效应和“种子”效应,为全市当好标杆、做好示范,带动更多地区和单位,让“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的金字招牌在沈阳遍地开花、越擦越亮。
    会议强调,要学典型、提站位,传承“清风之魂”。以独具特色、可复制推广的“沈阳样板”,为全省蹚好路子、作好示范,努力交出一份高质量“沈阳答卷”。要学典型、树标杆,涵养“清风之气”。要争当业务示范的“引领者”、行为模范的“践行者”、场所规范的“维护者”、廉洁典范的“捍卫者”。要学典型、真为民,汇聚“清风之力”。以“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和企业的心坎上。要学典型、敢担当,塑造“清风之家”。对不担当不作为的追责问责,对想干事敢干事的应容尽容,确保“容”出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