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沈阳市于洪区纪委监委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保障振兴发展首要政治任务,围绕《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不断创新举措,实施“一点两线三面四机制”工作法,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保障于洪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点”,指在全区企业按比例广泛设立营商环境监督监测点。首批设立30个营商环境监测点,在一、二、三产及规上、限上、高新技术等企业法定代表人中挑选60名监督员,由监督员在监督监测点定期召开企业代表碰头会,收集汇总企业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和突出问题,研讨促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意见。
“两线”,指成立纵向的监督执纪工作线和横向的议事协商联动线。区纪委监委制定《于洪区纪委监委营商环境责任分工》,形成多层级、网格化监管模式。纵向工作线指,由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部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对已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凡是涉及营商环境的单独建档、统一管理、定期汇报,规定一般问题一周办结时限,所有问题必须整改反馈。由街道纪工委对街道办事大厅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由村级监督员收集阻碍企业发展、影响群众办事的问题线索。横向联动线指,由区纪委牵头,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营商局、区工商业联合会等多部门,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进展,谋划下一步治理计划,实现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改革、惠企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共享。
“三面”,指针对企业诉求收集实现全面覆盖,对职能部门推介实现全面覆盖,对公职人员监管实现全面覆盖。一是针对结合“万人进万企”工作,发动机关干部深入企业倾听诉求,帮扶企业化解出现的实际难题,并依托正风肃纪监督员对辖区内企业进行逐一走访,发放《致企业家朋友的一封信》,聚焦影响营商环境的八类问题,收集意见建议。二是成立八个工作组,由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分别到有关职能部门走访调研,就《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内容向全区宣传推广介绍。三是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联合以1号文件印发《于洪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行为“十不准”》,从决策部署、审批时限、违规执法等方面列出“负面清单”,划出“行为红线”,坚决调整、惩治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四机制”,指建立日常监督排查机制、定期协商研判机制、问题线索处置机制、以案促改跟踪机制。四个机制囊括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全过程,从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快速反应动态处置,到多部门协商解决问题、事后跟踪整改落实,实现每个环节有迹可循,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于洪区纪委监委将延长联动线,拓宽覆盖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优化营商环境茶话会,以优化行政执法环境为突破口,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现场办公,进一步解决对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效率低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