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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监督“组合拳” 创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决整治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严肃查处枉法裁判、违法办案”……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公平公正,各类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创造动力才能更加强劲。
  为全面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和《沈阳市纪委监委2022年营商环境监督重点任务落实措施》,市纪委监委聚焦优化司法领域营商环境,坚决整治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监督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大力度惩治腐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政法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督促各级司法机关及时公正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坚决整治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超标的查封财产、谋利性执行款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枉法裁判、违法办案、滥用刑事手段非法介入民事纠纷等行为。
  2021年12月28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皇姑区法院执行分局原局长、四级高级法官王岩司法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在2011年至2021年任职期间,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干预、插手法院案件执行以及行政机关执法,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先后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
  “在办理案件中我们发现,在法院执行系统中,谋利性执行问题较为突出,主要体现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申请执行企业或被执行人企业的财物。”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张镝说:“对于规范执行行为,近年来上级法院下发了大量规范性文件,但部分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浮于表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了文件规定执行不到位。”
  靶向施治以案促改
  针对涉及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以案促改,研究案发规律,找准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后半篇文章”。张镝表示,市纪委监委正在向市法院制发以案促改监察建议书,并联合开展执行领域问题大排查,对重点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对重点线索进行深入核查。
  2月25日,市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领导小组来到市法院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解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及经验做法。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樊志军介绍,市法院通过干警自查、智能化数据排查、顽疾线索挂牌督办核查、重点案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清查等方式,全面梳理、重点破解“拖延立案、人为限制立案”“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消极执行、乱执行”“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平等保护原则贯彻不力”“服务不精准、不精细,不注意市场主体实际感受”等顽瘴痼疾,针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超标的查封财产、枉法裁判、违法办案、动用刑事手段非法介入民事纠纷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影响破坏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行为。
  打好创新“组合拳”
  着眼企业等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法院系统精心谋划,全力打好营商环境建设创新“组合拳”。
  -影响评估-
  细化落实《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实施细则》,对可能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10个方面、44个立审执关键环节,逐案评估,全面实施风险防范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
  -绿色通道-
  设立法治化营商环境绿色通道,畅通各类市场主体接待、沟通和反映问题渠道,依法及时高效办理涉企营商环境诉求,及时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满意度调查。
  -惩治腐败-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深入开展“三个规定”“三个不用找关系”专项整治活动,引导干警主动净化“朋友圈”,自觉抵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审判人员枉法裁判、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情形。
  -优化服务-
  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审限内办结等制度,集成整合司法服务功能;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快速、高效化解纠纷需求;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为高效化解涉企纠纷提供科技支撑。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