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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区纪委监委开展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为全面规范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运行,推进完善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在人员、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铁西区纪委监委结合该区实际,开展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明确整治目标,建立组织机构。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明确深入系统规范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运行,维护广大职工权益;督促企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国有和集体资金、资产使用合规、处置合法,推进妥善处理铁西区历史遗留问题的目标任务。成立铁西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组长的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风室承担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确定整治范围,划定整治重点。专项整治明确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和经开区企管中心管理的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含壳企业)为整治范围。针对企业人、财、物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等方面,划定4个整治方向,重点整治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含壳企业)在选人用人、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出租处置、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分步组织实施,力求监督实效。专项整治分为自查自纠、重点督查、成效巩固三个阶段,按照时间节点分步组织实施。目前,区纪委监委党风室已协调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和经开区企管中心组织各自管理的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开展全面自查,明确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管理的64户国有企业、184户集体企业;经开区企管中心131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户参股企业、57户集体企业为整治主体,全面排查是否存在人员使用、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资产出租处置等方面问题。下一步,相关纪检监察室(组)将对自查自纠和相关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组织查处。对整改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企业、单位和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并督促相关监管部门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履行监管职责,使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