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纪委监委立足工作实际,围绕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措施,建立新机制,着力提升监督效能,有力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联动机制。立足强化工作力量,在10个街道配备52名专兼职纪检干部。创新改革正风肃纪监督方式,建立专兼结合,统分协调的工作机制。在112个社区(村)聘请129名监督员,同时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小”“五小”业户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人担任兼职正风肃纪监督员,建立了社区监督员走访群众收集问题、街道纪工委检查项目筛选线索、区纪委监委统一处置问题的联动机制。
建立协作机制。围绕做强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和平区纪委监委建立了街道协作区制度,将全区10个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划分为三个区,在区纪委监委对口联系室指导下,承担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和专项检查任务。对于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发现和收到的问题线索,由对口联系室分析研判,交由协作区审查调查组办理;对于上级安排的专项检查,由协作区内成员单位进行交叉检查,对口联系室实施抽查;对于案件质量,由协作区内有经验的人员跟踪把关,有效解决基层单位不能、不会、不善问题。
建立衔接机制。坚持把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发现和查处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交由巡察机构抓拓展,不断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另一方面,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审查调查抓深化,有效提升震慑力和推动力。
建立协调机制。围绕严把质量关,实行内部联审机制。建立由业务骨干为组长、相关业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证据审查小组,重点对监察调查案件的证据进行审查把关。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对于疑难案件,提前邀请检察机关进行业务指导,对于即将调查终结的案件,坚持做到提前一个月时间介入审核把关。特别是对新增监察对象主体身份认定容易产生分歧的问题,随时邀请审判机关进行会商,为监察调查把关定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