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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专题报道丨留住城市烟火气

2026年第17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坚持新思想引领 迈向高质量发展”栏目刊发专题报道“辽宁:持续擦亮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良好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围绕群众就业、社保、住房、医疗等领域和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深化治理,深入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让群众进一步感到变化、得到实惠。辽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十五五”时期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重要内容,在辽沈大地掀起一场事关全局、牵动全域的深刻变革,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监督重点,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各种阻碍决策实施、影响政策落地、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为经济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充沛动力。

一线纪事:留住城市烟火气

夜幕降临,暑气未消。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闾山路的便民“疏导区”迎来了一天里最热闹的时刻,街巷里人声渐起,商贩吆喝与市民笑语交织,一派烟火升腾的鲜活景象。

摊主兰大姐正熟练地给顾客做烤肠。自从在“疏导区”里有了经营摊位,她悬着的一颗心总算落了下来。“在这里有固定的经营时间,管理也规范了,再也不用担心没地方摆摊,生意也慢慢变好了。”

基层小商小贩是城市经济的“毛细血管”,一头连着市场活力,一头连着民生冷暖。对他们而言,规范公正的基层执法,就是最直接、最实在的营商保障。去年以来,沈阳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皇姑区纪委监委重拳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粗暴执法、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区执法分局某执法科原负责人王某等一批典型案件,同时组织召开执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向相关部门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发力,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整治。

“这些典型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利用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对辖区内流动商贩搞选择性执法、差异化执法。其中既有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工作能力相对欠缺等原因,也与流动商贩缺乏规范管理密切相关。”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老百姓要谋生,小商贩要营生,这是最朴素的需求;但无序占道、堵塞交通,影响市容,也是绕不开的现实问题。区纪委监委联合多个部门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多方意见,推动区执法分局打破传统管理、单一执法的固有思路,制定《皇姑区执法分局疏导区管理制度》,明确在有条件的地区,给流动摊贩划出固定经营区域,定时间、定位置、定规矩,并安排执法队员专门值守,引导大家合规经营;同时配套推出“放宽外摆”政策,统一划定商户门前外摆范围、明确经营标准。

“以前常听见的是‘这个不行’‘马上收了’,现在更多的是‘注意点’‘感谢配合’。”一位经常出摊的摊主说。没有对吃拿卡要的担心,没有占道经营的拥堵,没有躲躲闪闪的慌乱,那些快要消失的烟火气,终于稳稳当当地留了下来,既温暖了大街小巷,也温暖了广大群众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