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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部署,十四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5月20日,市委派出10个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6家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对上述领域区县(市)执法部门开展延伸巡察;对市数据局等市直单位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及运维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对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沈阳日报社、棋盘山管委会等6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市领导出席了反馈会议。

根据市委安排,首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随后,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

反馈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跟踪问效、推动落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组织部门要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市委巡察办要做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有序开展整改督促检查和成效评估,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同步推进,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同时,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部门办理。